实验动物中心负责全校教学动物的供应和尸体的回收,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近三年教学动物供应情况:
各教学单位在提交教学用动物使用计划时请注意:
1、开学前一周报送启秀校区实验动物中心办公室(17-109)。
1、教学用动物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计划,不接受任课教师个人报送。
2、教学用动物请填写南通大学教学用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表(附件 1),因
杏林学院教学用动物独立核算,请另行填写使用计划表(附件 2),凡填表需注
明品种品系、性别、规格、年龄、使用日期(与第 3 条中提供的附件显示时间一
致)、送达地点、任课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3、所填写的教学用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表,必须注明教学实验内容,计划表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学院负责人签字,务必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教学用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表必须将学校教务下达的实验教学课程安排表作
为附件材料一并提交,否则实验动物中心将不接受此计划报送。由于材料不全引
起的教学计划落实不到位,后果自负。
4、教学用实验动物计划一旦下达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
更改的,请务必及时与实验动物中心沟通联系填写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 4)并
提前 1 周递交实验动物中心启秀校区办公室。
5、按时报送南通大学科研用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表并预付一定经费的科研院
所及相关个人,实验动物中心按校内价格确保供应;没有计划或临时计划的,实
验动物中心将尽量调剂或尽力帮助从外单位购买,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使用单位
或个人自行承担。
6、联系人:张海骏,联系电话:85051560、1386198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