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6号)《南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通大〔2019〕7号)、《南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通大〔2018〕23号)、《南通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通大〔2018〕22号)、《南通大学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通大人〔2015〕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待遇,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激励作用,结合实验动物中心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12月13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中心办公室施佳维联系。
附件:南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doc